2021年湖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
一、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
组长:陈文斌、周友良
成员:李海萌、罗杨、高月霞、薛佳、黄芳、张金栋、蒲实、徐晴岚、董欣、朱明明、包诗蕊
二、转专业申请对象
我校2021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(大学生士兵退役者可延长至大二学生)。
三、可转专业条件
1、学生申请转入的专业必须符合我校当年招生时的专业录取条件。
2、学生转专业要求学生本人提出书面形式申请,家长同意。
四、不可转专业条件
1、现为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者;
2、在校学习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者(含因本学期期末考试违纪而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);
3、因学习态度不端正、缺考等原因引起的学业预警、成绩不合格而留级至2021级的学生;
4、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。
5、以特殊招生形式(如优师计划、中外合作办学等)录取的学生,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,不得转专业。
6、从外校转入的学生。
五、招生计划
招生专业 | 录取人数上限 |
音乐学(音乐教育) | 13(钢琴5,声乐7,器乐1) |
音乐表演 | 17(钢琴表演10,声乐表演7) |
六、转专业考试
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,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,考试通过后方可转专业。考试内容以面试为主,转向各专业考试科目如下:
1、音乐表演专业:考试科目为声乐、钢琴或器乐中的一项。
考试科目 | 考试时间 | 考试地点 | 备注 |
声乐 | 2021/12/25 14:30 | 13316 | 任选 一项 |
钢琴 | 2021/12/25 10:00 | 13201 | |
器乐 | 2021/12/25 14:30 | 13301 |
2、音乐学专业:考试科目为声乐为必考科目,钢琴和器乐二者选一。
考试科目 | 考试时间 | 考试地点 | 备注 |
声乐 | 2021/12/25 14:30 | 13316 | 必考 |
钢琴 | 2021/12/25 14:30 | 13201 | 任选一项 |
器乐 | 2021/12/25 14:30 | 13301 |
七、录取原则
音乐学、音乐表演专业在考生转专业成绩及格的情况下,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
八、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
1、制订转专业工作方案。
2021年11月23日前,音乐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,制定2021年转专业工作方案,完成后报教务处审核。
2、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。
2021年11月29日前,在音乐学院网站上公布《2021年湖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》。同时,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咨询和报名工作。
3、学生申报、报名阶段。
2021年12月3日-4日,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录湖北师范大学教务处网站(网址:http:// jwc.hbnu.edu.cn/),从“教务管理系统(新系统)”处进入转专业报名系统,从系统中下载打印《2021年湖北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(附件3),认真填写相关栏目交学院审核签字,通过后由学院统一交教务处终审、网上公示申请资格通过者名单。具体流程如下:
教务管理系统(新系统)—→报名申请—→学生转专业申请—→点击“已阅读”—→点击“申报”—→填写相关信息,然后“确定”(“转入专业方向”、“选择文件”不用填写)—→选择所填写的信息栏,点击“提交”—→刷新页面—→点击“已阅读”—→点击信息栏中“流程跟踪后面的打印”—→点击“打印客户端”;或点击“输出”,选择“PDF”,下载文件—→打印申请表。申请表打印出来后补充表中未填写的信息。
注意事项:1.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填写《转专业申请表》前,应仔细阅读本通知内容和申请转入音乐学院的《转专业工作方案》,明晰各专业的转入条件和相关工作程序与安排;2.所有学生必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名,从系统中下载、打印此表。若系统中没有报名信息,则报名无效。3. 转入学生需在12月8日前向我院提交《申请表》,从系统中下载、打印《2021年湖北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(附件3),本人签名后,交给转出学院审查、签审查意见;转出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生本人交至我院教学办公室进行审核、签审查意见。12月11日前,我院将学生《转专业申请表》和填写好的《申请转专业学生信息明细表》(附件4)、《2021年湖北师范大学申请转入专业学生人数统计表》(附件5)报送教务处。
基本程序:学生登录教务管理新系统—→填写、下载、打印《转专业申请表》(一式三份)—→学生签名—→交转出学院审查、签意见—→交转入学院审查、签意见—→转入学院审查、签意见后收齐(一式三份)集中交教务处—→教务处终审、网上公示申请资格通过者名单。(去掉红色字体)
4、申请资格审核公示。
教务处将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复审,并在2021年12月17日前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申请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,公示期为3天。申请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才能参加随后安排的转专业考试。
5、转专业考试及成绩公示。
(1)考试时间及考试安排。2021年12月25日,学生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转专业面试考试。申请转专业学生严格按照通知按时参加考试,不得无故缺考。
(2)转专业考试成绩公示。2021年12月28日下午5:00前,学院将《2021年湖北师范大学申请转专业学生考试成绩记载表》(附件6)的纸质文档(主管领导签字、盖学院章)和电子文档报送给教务处。教务处审核后,于2021年12月31日下午5:00前在网站上公示本次转专业考试成绩,公示期3天。
6、审核及预录取。
2022年1月5日前,学院根据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转专业考试成绩、期末考试成绩和本专业转入条件等,初步审定本专业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学生名单,并报送教务处。教务处复审后,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,填写《2021年春季学期湖北师范大学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》汇总表呈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。
7、学校公示。
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,2022年1月10日前后,在教务处网站上对审核通过的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5天。若对公示有异议,学校将组织复查。
8.学籍变更
转专业学生的学籍信息由教务处统一予以变更。转专业学生办理完成转入新专业学习的手续后,学院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学习的申请。
9、办理转专业手续。
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完全符合转专业条件并在网上公布名单后,应按照教务处要求,认真填写《湖北师范大学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程序表》,并按相关工作通知要求,及时办理转专业手续。教务处公示无异议、学校发文后,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回原专业学习。转专业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办理好转专业的相关手续,具体安排见下学期初印发的相关通知。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,应继续在原专业学习,遵守学习纪律,不得无故缺课。
10、下学期相关课程教学安排
寒假期间,学院应根据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,做好转专业学生下学期的课程教学安排。
九、咨询电话、地点、人员
电话:6573937
地点:音乐大楼13309
人员:包老师
湖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
2021 年11 月22 日